专业号

1、全县林业和草地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;

2、开展林木采伐限额、林地保护利用、天然林(公益林)保护管理工作;

3、开展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工作;

4、开展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、建设、保护工作;

5、开展全县林业和草地改革工作;

6、推动林业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;

7、开展林业违法案件查处工作;

8、落实开展全县防灾减灾工作。

林业草原大数据建设平台
京ICP备09013815号
基于E-file技术构建